2021年第二至第四季度湖光岩风景区日常水电维修材料采购项目公告
作者:湖光岩风景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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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1年第二至第四季度湖光岩风景区日常水电维修材料供货商项目采购
为湖光岩风景区(第二至第四季度)日常水电维修材料供货
2.材料不论数量多少,电话通知随叫随送,一般情况2个小时内送到指定景区的地方,抢修、急修特殊情况1个小时内送达
4.材料要保证质量,要求有产品合格证,并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及规范,不符合施工要求的材料包退换。
5.材料要求:小型断路器、塑壳断路器、电表类为正泰品牌或同档次品牌;照明类为佛山照明品牌或同档次品牌,电线电缆类为珠江品牌或同档次品牌;给排水塑料管及管件为联塑品牌或同档次品牌。
6.所有送来的材料须经物业部门(仓库管理员)、水电技术人员现场按实际采购的材料清单核对数量、质量验收合格并签字确认后方可入库及出库。
7、采购水电材料总金额以景区第二至第四季度实际采购材料金额为准,不需达到采购中标金额。景区根据实际维修工作需要,在中标供货清单中水电材料种类范围内按需采购,但采购材料款总金额不能超过采购中标金额。
(一)本项目预算总金额为49829.50元(详见附件,报名符合条件索取)。
(二)投标人的每次报价单价和总价都不能高于本项目预算的单价和总价。
(三)各投标人必须自行考虑本项目在实施期间的一切可能发生的费用。在合同执行过程中,采购人将不在另行支付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费用,材料供货报价含税金,不再另计税金。
(四)投标报名及获取谈判文件时间:2021年6月2日-2021年6月8日,工作日上班时间:上午09:00-11:30,下午14:30-16:00。
投标者须提交公司营业执照副本,税务登记证,组织机构代码证(复印件加盖公章),资质证书副本及经办人身份证(复印件)方可报名。竞争性谈判时间:2021年6月10日上午10:00-11:30。
(一)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非联合体企业。
(三)投标人必须具备《政府采购法》规定的条件,即:
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。由采购方组成的谈判小组所有成员集中核定投标供应商资格,并与单个供应商分别进行谈判。投标人要在规定时间内进行二轮报价,即第一轮报价以及第二轮报价(最终报价)。采购方从谈判小组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选出符合采购需、质量和服务相对等,且各种材料单价和总价最低的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。
按照合同约定,完成约定的服务项目后,成交供应商开具合法有效的发票,由委托人拨款至乙方指定账户(具体支付条款以合同为准)。
(一)任何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,应当继续履行、采取补救措施或补偿损失等违约责任。
(二)任何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,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。
(一)采购合同中如有未尽事宜,双方协商一致后可以签订补充协议,但补充协议不得与法律法规和有关政府采购政策相违背。
(二)对于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纷争,双方应友好协商协商方式解决。协商解决不成,任何一方均可向采购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。
附件:2021年第二至第四季度湖光岩景区日常水电维修材料